關于《西昌市賦予鄉鎮(街道)縣級行政權力事項清單》的解讀
3月29日,我市印發了《西昌市賦予鄉鎮(街道)縣級行政權力事項清單》。該《清單》的出臺,進一步切實對鄉鎮(街道)擴權賦能,現就有關政策內容解讀如下:
一、制定依據
為切實提升了基層治理能力,解決了鄉鎮(街道)有責無權的問題,根據省政府辦公廳《關于印發<四川省賦予鄉鎮(街道)縣級行政權力事項指導目錄>的通知》(川辦發 〔2020〕85號)和省人民政府《關于印發<四川省賦予鄉鎮(街道)縣級行政權力事項指導目錄(第二批)>的通知》(川府發 〔2021〕42號)的相關要求,并結合西昌實際,編制形成了《西昌市賦予鄉鎮(街道)縣級行政權力事項清單》。
二、主要內容
《清單》共賦予鄉鎮(街道)縣級行政權力事項124項。其中,行政處罰89項、行政檢查25項、行政征收3項、其他行政權力7項。并按照“一類鄉鎮(街道)、一張清單”的要求, 細分形成街道清單、A類鄉鎮清單、B類鄉鎮清單、C類鄉鎮清單。各鄉鎮(街道)按照明確的類別,對應選擇清單。
三、工作要求
市級相關行權部門、鄉鎮、街道要加強協調配合,明確各領域內賦權事項的具體實施流程、自由裁量權標準等,明確事中事后監管措施,加大培訓指導力度,確?;鶎咏拥米?、用得好。
西昌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《西昌市賦予鄉鎮(街道)縣級行政權力事項清單》的通知